視覺溝通的文法

Graphic Design,到 Visual Communication Design,再到 Communication Design, 我的學系換了幾個名字。雖然語義愈來愈含糊不清,但可見 Graphic Designer 要涉獵的範圍大了。

除了要懂圖像、文字、排版,可能還要懂攝影、影片製作、動畫、廣告行銷、網站製作、介面、新媒體,這樣的設計師才能與時並進。或許有人會擔心,這不是太辛苦嗎?我的老師用了「T」來解釋新一代的設計師該如何自處:

今時今日的 Graphic Designer 不能只專注於平面設計上。要接觸及學習不同範疇的設計,同時擅長於某範疇的設計,就像「T」的橫軸與豎軸。

大一時老師如是說

話雖如此,但對剛入行的設計師而言無疑是吃力的,成了名之後或許會好一點吧。除了鑽研各方面的設計,Communication Design 也研究如何利用設計將訊息精準地傳達給大眾。我即將從 Visual Communication Design 畢業,但讀畢《視覺溝通的文法》才驚覺我三年主要學的是 Graphic Design,Communication Design 只佔很少。我所學的是審視視覺元素的可讀性和美觀來判斷設計有效與否。

舉例來說,我會研究字型、文字大小、間距在路標、指示、藥物、書本上的應用,就像研究科學一樣。這個當然重要,但我們忽略了《視覺溝通的文法》所提及的「說故事的技巧」。假如研究設計的可用性是微觀,屬於技術層面,那麼「說故事的技巧」就是宏觀、觀感的層面。廣告設計師對「說故事」應該游刃有餘,這就是圖像設計師所欠缺的,那麼這個技巧該如何應用在視覺傳達上?

我們能夠製作精美的圖像,但要使設計引人引勝、別具意義,這一切取決於背後的概念 (concept)。大部分人也喜歡聽故事,若故事能化成設計概念,訊息便能有另一層的意義,這比單靠 visual impact 來吸引大眾更為有效。這個技巧我不會視之為廣告設計師的工作,而是每個設計師也應該要學會的事情,因為每個設計師也是說故事的人。